“至少做10天义工才能毕业”让人欣喜

发布时间:2007-9-22 6:33:00 |


  从这个学期开始,一向被认为是“课外活动”的综合实践课,被正式排进北京市中小学生的课表中。按照最新要求,高中生必须至少做10天义工才能毕业。(9月21日《北京青年报》)
  这个规定令人欣喜。将义工纳入教育的规定动作,一旦践行,对学生的志愿意识大有促进,对义工精神成燎原之势也大有裨益。其实,在国外,一些国家早已把义工融入教育实践当中。比如在韩国,高中生如果义工服务不积累到一定的时间,便不能参加高考联考。
  在义工组织已经比较发达的美国,做义工也绝不是学生的专利。有数字显示,美国有一半以上的人每年平均做义工100个小时以上,每年全国总义工时间逾150亿小时,义工大军的工作相当于900万全职职工的工作,创造的价值约为1600亿美元。
  有论者称,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是美国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斯言不谬!若把美国比喻成一辆车子,那么支撑它的四个轮子就是:政府、企业、家庭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不仅在功能上可以和政府互补,还能解决许多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建立一种相对和谐的社会良好秩序。(见2007年9月9日《广州日报》)
  今天,我们弘扬义工精神意义重大。这不仅是对公益性事业的追求,也有极强的现实必要性。经济越发达,物质越优渥,相应的精神维度也应提升,为社会无私奉献,正是我们需要倡导的。值得欣慰的是,近些年,我们的义工精神得到了较好的宣扬和实践,涌现了无数值得尊敬的义工,全国数百名道德模范被表彰,其中许多面孔就是为人熟知的义工。如今,将义工精神在校园内推广,无疑会加速奉献社会意识的宣扬和实践。
  “我们的社会需要两种精神,一种是慈善家精神,一种是志愿者精神。因为在你的一生中,你最可能捐献两个东西,一个是捐钱,一个是捐时间。”诚然,也许我们不是富豪,但我们不缺时间。笔者期待,北京市推行的这项措施能够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并且与社会上的义工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动我们的义工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促使更多的人要么做慈善家,要么做志愿者,甚至两者都兼顾。
秦淮川(江苏南京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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