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中考失利告"家教"辅导不力 索赔精神损失

发布时间:2007-9-21 15:08:00 |


    高先生花了2万多元请某教育公司为儿子小楠进行课外辅导,但儿子最终中考失利,连普通高中也没考上,高先生一气之下将该教育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退还教育费并赔偿精神损失。
    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审理了此案。
    据高先生说,2006年8月,小楠与某教育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公司对小楠进行课外辅导,家长为其支付了教育费用2.66万元。被告当初曾保证小楠今年中考达到北京市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今年中考结束后,小楠的成绩并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小楠认为,被告教育公司未能向其提供优质课外辅导,致使他连普通高中都没有考上,精神打击很大。故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全额退还教育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对此,被告教育公司认为,学生的最终成绩是由多方面决定的,学校教育是主要方面,课外辅导只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只有多方面配合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因此小楠未能考上高中跟该公司的关系不大。该公司同意退还275元的“服务费”。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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