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考昨报名 细心话提醒

发布时间:2007-3-15 14:45:00 |

本报讯记者王倩报道:昨日起,2007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正式开始,市招办表示,报名工作一切正常,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当中。再次提醒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返穗生、往届生都必须参加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报考各类学校。
  (一)具有越秀、海珠、荔湾、天河、黄埔、白云、萝岗区户籍(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初中毕业生的报名范围是:
  1.学籍在越秀、海珠、荔湾区的,可报考以下学校:
  (1)面向越秀、海珠、荔湾、天河、黄埔、白云、萝岗区招生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2)面向越秀、海珠、荔湾区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
  (3)全市各种职业类学校;(4)全市民办学校。
  2.学籍在天河、黄埔、白云、萝岗区的,可报考以下学校:
  (1)面向越秀、海珠、荔湾、天河、黄埔、白云、萝岗区招生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2)本区普通高中;(3)全市各种职业类学校;(4)全市民办学校。
  (二)具有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以下学校:
  (1)本区、县级市所属的普通高中;(2)全市各种职业类学校;(3)全市民办学校。(三)往届生往届生与户籍所在区考生的报考范围一致。
  特别提醒:南沙区根据实际情况拟对考生的报考范围作部分调整,将由该区教育局向考生公布,同时可登录“广州招考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