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布今年各类高中招生政策

发布时间:2007-4-21 7:13:00 |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7-04-2107:13:57)来源:综合
    志愿与录取
    具备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均可自由报考市区招生计划范围内的各类高中学校,学校分三批录取。
    第一批录取学校为杭州高级中学、杭州第二中学、杭州第四中学、杭州师范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杭州第十四中学、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学军中学、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杭州市源清中学、杭州二中分校、杭州四中分校、杭州第七中学、杭州第九中学、杭州第十一中学、杭州西湖高级中学、杭州市长征中学、杭州第十中学、杭州绿城育华学校、杭州市夏衍中学。
    第二批录取学校为一般普高、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含成人中专普通班)和技工学校。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可以相互兼报,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与普通中专两类不得兼报。
    第三批为招生市场,招生不足的学校将进入市场招生,由学生与学校进行双向选择,学校择优录取。
    升入第一批录取学校的学生,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含良好)以上、思品、历史与社会学科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考试合格、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获得3个a等和3个p等及以上、初中毕业生学习能力实验操作考查合格。第一批录取学校的录取方式与往年基本相同,即学校在录取第一志愿学生的同时,应该录取高于本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5分的第二志愿考生,以考生第二志愿录取的,须提高15分投档。第二志愿的录取由计算机自动按考生所填5个志愿的顺序进行选择,向有关学校提供档案。根据以上办法依次录取后,如有学校还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在第一批招生学校录取工作基本结束的次日,采取让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补报志愿的办法,由招生未满学校择优录取。
    在第一批招生学校录取中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按其原升学考试总分,进入第二批招生学校录取程序。
    第二批录取学校录取时,不再采用“以考生第二志愿录取的,须提高15分投档”和补报志愿的录取办法。被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3+2”高职班录取的学生,其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全部合格(6个p等)及以上;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4个p等及以上。
    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的具体录取程序为:以招生学校和专业为单位,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投档,在投档范围内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普通中专(含成人中专普通班)分三批录取。第一批为3+2高职班,第二批为普通中专,第三批为成人中专普通班。每批招生以招生学校为单位,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者,改投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自主招生
    今年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提前自主招生约5000人。杭七中和保俶塔实验学校美术班、夏衍中学广电艺术特色班等提前自主招生380人。各校在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3%的前提下,可提前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上述三类提前自主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5月22日和23日,愿意参加提前自主招生的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向所在初中学校报名,市区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在外地就读的杭州市区户籍的初三毕业班学生,持个别生报名单、户口本到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报名。5月27—29日为学校提前自主招生时间,5月27日上午报名参加提前自主招生的学生需到所报名的招生学校参加专业适应性测试。被录取的学生5月31日到相应学校报到,未被录取的学生5月31日前到所在就读初中学校填报中考志愿,并继续在原初中学校学习。
    除市教育局另有规定之外,提前自主招收学生不再参加当年的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考试,直接取得高中学籍。
    各校提前自主招生办法见各招生学校网站或通过杭州教育城域网查询。
    择校生
    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按照“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要求,统一按以下规定执行。
    限人数: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原招生计划数不减少的前提下,学校可挖潜扩招择校生(列入当年招生计划),招收的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招收新生总人数的20%(以学校为计算单位,含学校接受的杭州市区以外要求到市区学校择校挂读的学生,但择校挂读的学生每班不超过4人)。
    限分数:列入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当年招生计划的择校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但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限钱数: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含择校挂读生)收取择校费标准按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最高收费重点普通高中每学生不得超过3.5万元,一般普通高中每学生不得超过2.5万元。择校费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今日早报)